四平市人民政府 2016-09-20 16:32:00
来源:四平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平广播电视台
一、主要职责
(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
(二)依法依规制作、播出广播电视节目、传播新闻信息、提供生活资讯和积极健康的娱乐节目;
(三)根据党委、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台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群办公室、总编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电视新闻中心、广播新闻中心、文体中心、社教中心、新媒体中心、技术中心、广告中心、四平人民广播电台频率、四平交通文艺台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