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 2016-09-20 16:27:00
来源:四平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制定全市地方志编纂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纂出版《四平市志》,编纂出版《四平年鉴》等地情资料书;
(三)组织、指导市、县(市、区)志、乡(镇)志、专业志、部门志和其他志书的编纂,并对志稿进行审查;
(四)收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整理旧志,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五)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志、鉴编修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修志编鉴工作经验;
(六)对地方志书和地情资料书进行宣传、利用,发挥地方志书存史、育人、资政的作用。
二、内设机构
方志科、秘书科、年鉴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