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governor
四平市人民政府   2016-09-20 16:27:00   来源:四平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制定全市地方志编纂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纂出版《四平市志》,编纂出版《四平年鉴》等地情资料书;

  (三)组织、指导市、县(市、区)志、乡(镇)志、专业志、部门志和其他志书的编纂,并对志稿进行审查;

  (四)收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整理旧志,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五)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志、鉴编修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修志编鉴工作经验;

  (六)对地方志书和地情资料书进行宣传、利用,发挥地方志书存史、育人、资政的作用。

  二、内设机构

  方志科、秘书科、年鉴科。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