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 2016-09-20 16:25:00
来源:四平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制度。
(二)接受委托,组织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和代理下级政府采购机构采购政府采购项目。
(三)制订政府集中采购操作规程,明确采购活动各环节职责和程序。
(四)制定集中采购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起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制约机制。
(五)依法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和履约验收。
(六)建立对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违规、违约、违纪等情况的记录制度。
(七)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和政府采购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八)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按规定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政府采购统计信息。
二、内设机构
招标科、综合信息科、采购科。